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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城管:有信心在3年内杜绝出现地沟油

时间:2012-8-4 8:50:08来源:本站打印本文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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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城管:有信心在3年内杜绝出现地沟油

 

 

■地沟油是近年来市民关注的热点之一。新快报记者张国锋/摄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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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新办法实施后,餐厨垃圾将实行统一收运管理。新快报记者张国锋/摄

 

市城管局局长解读“餐厨垃圾管理风暴”

 

新快报讯 记者张国锋 报道“深圳每天2000吨的餐厨垃圾都能得到科学处理,深圳有信心在3年内杜绝出现地沟油。”7月31日,深圳市城管局局长蒙敬杭做客广播栏目《民心桥》,对即将展开的“餐厨垃圾管理风暴”进行了详细解读。2012年6月23日,《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(修订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以市政府令(243号)形式发布,2012年8月1日起实施。

 

据深圳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通报,该局将主要负责餐厨垃圾(含地沟油)的收集运输处理工作。据统计,目前深圳市餐厨垃圾日均产生量约为1800吨,其中废弃食用油脂约为150吨。目前全市单独收运处理餐厨垃圾约为35吨-55吨/日,废弃食用油脂约15吨/日。

 

据了解,在2012年4月18日的协调会议上规定,餐厨垃圾由暂行价格200元/吨作为招募价格,待投产运行1年后,由发改部门牵头,审计、财政、城管等部门参与,确定其最终价格。其余餐厨垃圾新建设施均以保证高标准及企业合理利润等原则,以公开招投标等的价格确定为最终价格。

 

此外,根据《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》规定,从事餐厨垃圾收集、运输、处理特许经营企业必须经过招标、招募、拍卖等公开竞争方式确定,符合条件的,由深圳市城管局核发行政许可证。

 

新政四大亮点解读

 

1.加大处罚力度《办法》规定,除保留原暂行办法中“禁止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、加工食品”外,增加了“禁止非法销售废弃食用油脂”和“禁止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用于饲养畜禽”。《办法》还明确规定:“非因设备检修原因,并经市主管部门同意,不得直接填埋、焚烧处理”。相对于原暂行办法,罚则部分作了如下修改:加大处罚力度,对未经许可从事收运处理的,罚款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或者10万元;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,实行定额罚款;实行按单位计罚,合理设定处罚标准,如未经同意擅自停止运行设备的按天计罚,未经同意直接填埋的按重量计罚;补充完善了处罚情形,如对未建立台账制度的,闲置、损坏在线监控设施的、骗取财政补贴等行为的处罚。

 

2.实行特许经营,建立收运处理一体化运行机制

 

《办法》中规定,餐厨垃圾管理实行特许经营,非经许可不得从事收运处理业务,产生单位只能将所产生的餐厨垃圾移交特许单位收运、处理;划分区域,分别授权经营,实行划分区域由多家企业经营;实施收运和处理一体化。

 

《办法》还规定向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取收运处理费问题,明确了产生单位应当缴费的原则,但不对产生单位单独收取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费,在已征收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中统筹。

 

3.部分恢复行政许可2009年,在深圳市机构改革中,深圳市城管局“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、收集、运输、处理服务”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,餐厨垃圾难以集中收运。深圳市腾浪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在南山区投资建设的日处理200吨餐厨垃圾的处理厂已投入运行,但时至今日,该公司日收运量仅为20—40吨,远未达到设备运营所需最小安全运行用量50吨的要求。

 

深圳市部分恢复该项行政许可项目仍具备国家层面的法律依据。由于不是新增行政许可,因而不需要人大立法设定,修订暂行办法即可。需要说明的是,《办法》在部分恢复该项行政许可的同时严格控制其范围、条件、时限和流程,并在深圳市法制办审查“市城管局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、运输、处理服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”时从严把握。

 

4.建立收运处理台账和在线监控制度

 

《办法》结合收运处理一体化模式规定了台账制度,明确要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单位准确、完整记录收运垃圾、终端产品以及设备和车辆的情况,并按月向主管部门报送台账。同时,《办法》借鉴对重点污染企业环保监管的经验,对收运车辆要求安装GPS车辆行驶记录仪。